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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豫统文[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省地调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的元旦、春节,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抵制不良风气。各处室、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会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狠刹奢靡、浮躁、贪占、跑要“四股歪风”,切实抓好双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要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
  
  二、严格遵守规定,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各处室、单位和领导干部节日期间执行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河南省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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