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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许可[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北部新区丝厂旅游客运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北部新区港航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重庆市北部新区丝厂旅游客运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的请示》(渝新港发〔2009〕58号)收悉。2009年12月9日,我局总工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09年12月22日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北部新区丝厂旅游客运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重庆市北部新区丝厂旅游客运码头工程项目。所在区域河道洪水评价标准100年一遇,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客运码头高水平台地坪高程196.50m,高于三峡成库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93.16m,满足防洪标准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
  
  北部新区丝厂客运码头位于嘉陵江左岸凹沱内,工程拟建330客位客运泊位2个,占用岸线长约270m,两泊位中心间距195m。码头主要由趸船、钢跳趸船、钢跳板、下河梯步、下河公路组成;下河梯步宽5.0m,坡比:1#泊位为1:2,2#泊位为1:2.5;布置高、中、低三级平台,低水平台布置于1#泊位,高程167.0m;中水平台1#泊位高程178.563m,2#泊位178.50m;高水平台布置于1#泊位,高程196.50m,平台上布置客运楼;各平台之间通过宽7.5m的道路连接,高水平台通过进出港道路与后方规划的金海大道连接。
  
  工程控制点坐标(北京坐标系)如下:
  
  丝厂码头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控制点
  
  1954年北京坐标系
  
  备注
  
  
  
  X(m)
  
  Y(m)
  
  
  
  A
  
  3282114.016
  
  35641951.220
  
  下河公路
  
  
  
  B
  
  3282046.198
  
  35641836.363
  
  
  
  C
  
  3281924.215
  
  35641767.659
  
  
  
  D
  
  3281943.845
  
  35641732.807
  
  
  
  E
  
  3282033.154
  
  35641783.108
  
  
  
  F
  
  3282052.783
  
  35641748.256
  
  
  
  G
  
  3282009.218
  
  35641723.719
  
  
  
  H
  
  3281963.475
  
  35641697.955
  
  
  
  I
  
  3281971.254
  
  35641692.294
  
  下河梯步
  
  
  
  J
  
  3281794.725
  
  35641608.361
  
  
  
  K
  
  3281775.586
  
  35641642.341
  
  
  
  L
  
  3281793.012
  
  35641652.156
  
  客运广场
  
  
  
  M
  
  3281740.803
  
  35641622.751
  
  
  
  N
  
  3281648.847
  
  35641635.993
  
  
  
  1
  
  3281791.531
  
  35641573.278
  
  趸船
  
  
  
  2
  
  3281826.383
  
  35641592.908
  
  
  
  3
  
  3281972.967
  
  35641648.498
  
  
  
  4
  
  3282007.819
  
  35641668.128
  
  
  
  5
  
  3281840.631
  
  35641724.886
  
  支沟箱涵
  
  
  
  6
  
  3281844.312
  
  35641718.351
  
  三、码头客运楼作为需要保护的永久建筑物,其地坪高程必须提高至100年一遇洪水位197.14m以上,你单位还要注意协调处理好有关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为维护河道生态性,在工程亲水面,必须现场浇筑植生型生态混凝土,避免河床长期裸露和被洪水冲刷。
  
  四、工程开工前,由市水文局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你司要自觉接受北部新区经济发展局及我局的监督管理;严禁乱倾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要及时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市河道管理站参与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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