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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颁布时间】 2010-01-12
【实施时间】 2010-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1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合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
  
  自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在财政部考办、省财政厅、省考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已成功举办十八届注册会计师考试,累计报名30万余人,57万人科次,取得全科合格证4724人,其中已有1902人加入到注册会计师队伍中来,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省考办也历年被财政部考办评为考试组织管理先进单位。
  
  目前,全省11个市均设考区,考办设在各市财政局会计科。多年来,在各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各市考办精心组织、辛勤工作,为全省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随着近年来考试制度改革,考生数量结构变化,考试组织收不抵支,考区分散的弊端日益显现。为便于组织管理,更好地服务考生,省考委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合并现有考区,全省共设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4个考区。鉴于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已发布,请各市做好2009年度成绩单的发放、成绩核查受理、单科换全科等汇总上报的善后工作。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将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自愿就近选择考区参加考试。设考区的4个市考办要继续按照省厅、省考委会、省考办要求,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各项工作。未设考区的市要做好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定的宣传咨询工作。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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