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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教工[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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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提升职业教育发展重心。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功能区建设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继续推动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通过自主招生、“3+2”和“五年一贯制”等模式,积极推进中高职衔接。继续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加强国家和北京市示范院校建设,建设一批集学生生产实习、教师专业实践、社会职业培训和生产经营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实训基地。深入开展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
  
  10.着力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加大共建力度,支持在京中央高校发展。完善市属高校发展引导机制,大力支持北京高校特色发展。深入推进“质量工程”,充分发挥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的示范作用,努力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围绕首都高端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
  
  11.大力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创新工程”,增补部分北京市重点学科,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高校工程中心、高校科研基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支持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做好新增的10个大学科技园建设与服务工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继续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加强产学研联合、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做好第十一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促进北京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12.推动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广泛开展。鼓励引导职业学校,面向各类从业人员、转岗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农民教育网络和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农民教育培训。完善学习型城市建设推进机制,继续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启动学习型区县建设示范区县创建及评估工作。开展市民学习特色项目认定和学习成果认证试验,完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和制度,建成市民远程学习服务中心。探索宽进严出、自主学习、学历与资格证书并重的开放式教育制度。
  
  13.实施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坚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全面提升北京教育信息网建设水平,加大对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信息化的投入,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作用。加大网络应用平台的整合利用,大力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层次整合,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的需要。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数字化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引导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
  
  14.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态度培养,评选表彰“北京市人民教师”。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实施教育硕士培养计划。在教师培训、岗位设置、骨干教师配备、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农村、山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立并实施中小学教师带薪脱产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建设,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基本功水平达标计划。开展教师交流制度改革试点。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推进中小学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和教师职务制度改革,研究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方案。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
  
  三、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为目标,深化教育改革与开放
  
  15.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着力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加快修订和颁布基础教育各学科课程指导意见,赋予学校充分而合理的课程自主权,把推进课程设置改革、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与打好基本功有机结合起来。改进课堂教学,推动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着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能力。建立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加快全市教研网络建设,建立各级课程改革资源库。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问题诊断和个别支持辅导。推进优秀拔尖人才培养试验,加强少年科技创新学院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加强各学段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探索人才成长和培养的科学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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