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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苏卫农卫[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2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工作方案

[接上页]

  (六)加强信息沟通。省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具体内容另发),及时掌握、交流各地工作动态和进展。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省确定试点地区名单,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并组织开发全省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采集与查询系统。各试点地区成立领导组织,组建专业队伍,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建立农村居民纸质健康档案。
  
  第二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试点地区开发医生工作站和村级业务信息系统,启用省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采集与查询系统,逐步扩大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组织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步规划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第三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9月。试点地区普及使用医生工作站和村级业务管理系统,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实现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初步建成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各类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省组织试点工作评估,适时召开全省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设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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