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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主要保护对象的价值:重要性(属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或者是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水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经济和生态价值(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遗传育种价值或生态价值)和特有性(属于我国或地方特有的传统渔业资源品种)等; 3.主要保护对象的功能区属性:功能性(属被保护物种的国内或地区内重要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良好,人为影响较少,整体或主要区域处于自然状态)、面积适宜性(保护区面积科学合理,可以满足维持物种栖息、繁衍、生长等需要)。 保护区面积范围 包括保护区的地理位置、总面积、保护区的四至范围(含详细地理坐标)等。 保护区自然环境状况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 包括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环境概况和人口分布、生产布局、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及其对保护区的影响等概况。 管理基础状况 包括管理机构(应为保护区管理机构、渔政执法机构或者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执法、科研、技术)人员、经费以及相应的车、船、艇等必要的管护、办公设施情况;现有地方规定的休渔禁渔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等概况。 申报单位意见 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或海区渔政局填报。 (公章) 年月日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一: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大比例尺的四至范围图; 附件二: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拟建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及自然景观的图片资料); 附件三: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规划方案; 附件四: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附件五: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批建文件或保护区所在区域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及有关材料; 附件六:音像等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