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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群字[2010]118号
【颁布时间】 2010-06-25
【实施时间】 2010-06-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3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可持续发展,国家体育总局将由总局领导率队,对各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期间将召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0年7月7日(7月6日报到,8日离会),西安市。
  
  二、参加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领导;
  
  (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的领导;
  
  (三)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政法司、群体司、竞体司、青少司、经济司、宣传司有关人员;
  
  (四)全民健身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专家;
  
  (五)你局主要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各1人(共2人)。
  
  三、会议内容: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要求,将全民健身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情况;
  
  (二)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要求,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使用、维护管理和财政投入情况;
  
  (三)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情况;
  
  (四)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建议。
  
  请你局主要领导按照上述要求,在会上汇报本地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每人汇报时间15-20分钟);文字材料会后上交。
  
  四、经费:
  
  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其它费用由会议负担。
  
  五、报名:
  
  请与会人员填写《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报名表》(见附件),于2010年7月1日12:00前,反馈至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和陕西省体育局。
  
  群众体育司:
  
  联 系 人:赵爱国
  
  电话:(010) 87182323
  
  传真:(010)87182322
  
  电子邮箱:zag@sport.gov.cn
  
  陕西省体育局
  
  联 系 人:赵 军
  
  电话:(029)85226029
  
  传真:(029) 85227760
  
  电子邮箱:xingrenmama@sina.com
  
  附件: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座谈会报名表(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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