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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交质公[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6-28
【实施时间】 2010-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4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对全省部分干线公路桥梁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的通知

为加强全省干线公路质量监督管理,了解掌握全省干线公路尤其是桥梁工程建设质量状况,推动“两创三比”和混凝土质量通病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干线公路建设进展情况,省厅质监局拟于6月下旬起组织对全省部分干线公路桥梁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2005年第4号令);
  
  (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文件交公路发[2010]65号);
  
  (四)《“十一五”后三年(2008-2010)全省交通工程建设“两创三比”活动指导意见》(苏交质[2008]46号);《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工程建设“两创三比”活动(2008-2010)精细优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典型工程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苏交质[2008]7号);
  
  (五)《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苏交质〔2009〕28号);
  
  (六)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
  
  (七)工程设计及合同等有关文件。
  
  二、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抽查南京、苏州、镇江、盐城、扬州、南通、徐州、连云港8市干线公路代表性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主要检查内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作情况;工地试验、现场管理以及内业资料情况;桥梁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两创三比”及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预应力桥梁施工质量管理及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情况;原材料质量管理情况。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质量督查工作,针对督查内容,认真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的自查和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同时在督查的过程中积极做好配合,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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