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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潍政办字[2010]88号
【颁布时间】 2010-06-25
【实施时间】 2010-06-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潍坊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196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潍坊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召集人:李静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王长寿(市发改委副主任、重大项目办主任)
  
  张济洲(市民政局副局长)
  
  田民利(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曼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希春(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海滨(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莹(团市委副书记)
  
  田素英(市妇联副主席)
  
  张维兴(市老龄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制订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中长期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从行业发展改革、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制订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就业;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于曼平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二Ο一Ο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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