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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证书文本要求。《宁波市城市排水许可证》由市排水管理部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和格式文本统一印制,《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可由各县(市)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排水管理部门编制的样式参照印制。 3.工作推进方式。要在现有的污水接管审批和排水许可工作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研究确定适合本地排水许可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模式,打开排水许可工作局面。 4.批后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排水许可档案资料管理,定期公告城市排水许可决定及排水许可证变更、换证、撤回、注销等行政行为,并向市排水管理机构上报当地城市排水许可证发放情况。 (三)制定方案,稳步推进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明确任务,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城市排水许可工作。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尽快做好城市排水现状和排水户情况的调查,摸清底数,分析问题,掌握难点,确保城市排水许可工作有的放矢。 2.确定工作重点。要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选择工业、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作为推进工作的突破口,要选择规模相对较大、污水排放量多,对设施和环境造成影响较大的排水户作为初期工作的重点,由点到面,逐步推开。 3.注重工作方式。开展排水许可工作既要避免急于求成,盲目推进,又要避免行动迟缓,久无动作。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排水企业的积极性和技术、人员优势,利用现有的资料和设备,稳步推进排水许可工作。 (四)完善系统,提供保障 1.完善监测手段。要促进排水监测水平的提高,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排水监控系统,通过整合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的检测资源,合理布局,创造条件建立排水监测机构,逐步建立起覆盖本地区的城市供排水监测网,为实施排水许可提供技术保障。 2.推进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推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为目标,提高污水管网的覆盖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使污水最大程度地进入处理系统,为排水许可制度的推行提供前提条件。 3.落实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必要的排水许可工作经费,在水质检测、污水预处理技术推广、宣传等方面落实一定的资金保障。 4.健全执法机制。要逐步理顺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或明确执法队伍,采取强制手段制约违法排水行为,加强管理与执法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执法对排水许可工作的保障作用。 5.加强工作宣传。各级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排水许可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排水许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排水户和相关群体对污水排放的排水许可意识,为全面推进城市排水许可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五)督促指导,加强沟通 1.加强对推进排水许可的督促指导。在城市排水许可工作推进过程中,市排水管理处将根据总体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督促和指导,规范排水许可工作,及时了解推进排水许可工作的情况,并逐步把推进城市排水许可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2.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沟通。各地要加强排水许可工作交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也可通过宁波排水网,增强日常的信息交流,齐心协力,互通有无,共同推进我市城市排水许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