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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城乡治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6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组织人员参加2009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表彰大会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省交通厅:
  
  省委、省政府定于2010年1月12日上午,在成都市金牛宾馆召开“2009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表彰大会”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表彰大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议通知精神,现将请组织人员参加表彰大会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附件要求,组织优秀环卫工人代表于1月11日下午报到参会。
  
  二、请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各组织100人,成都市组织200人,并指定专人带队于1月12日上午9:00,准时前往金牛宾馆大礼堂参加会议。
  
  附件:参会优秀环卫工作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O一O年一月八日

  
  附件:
  
  参会优秀环卫工人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市、州
  
  名额分配
  
  
  
  1
  
  成都市
  
  11
  
  
  
  2
  
  自贡市
  
  3
  
  
  
  3
  
  攀枝花市
  
  3
  
  
  
  4
  
  泸州市
  
  4
  
  
  
  5
  
  德阳市
  
  4
  
  
  
  6
  
  绵阳市
  
  5
  
  
  
  7
  
  广元市
  
  4
  
  
  
  8
  
  遂宁市
  
  3
  
  
  
  9
  
  内江市
  
  3
  
  
  
  10
  
  乐山市
  
  6
  
  
  
  11
  
  南充市
  
  5
  
  
  
  12
  
  宜宾市
  
  6
  
  
  
  13
  
  广安市
  
  3
  
  
  
  14
  
  达州市
  
  4
  
  
  
  15
  
  巴中市
  
  2
  
  
  
  16
  
  雅安市
  
  4
  
  
  
  17
  
  眉山市
  
  4
  
  
  
  18
  
  资阳市
  
  3
  
  
  
  19
  
  阿坝州
  
  6
  
  
  
  20
  
  甘孜州
  
  9
  
  
  
  21
  
  凉山州
  
  8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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