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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川商运[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66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降雪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根据省政府应急办通知,近期我省平均气温将有所下降,甘孜、阿坝州北部的部分地方有阵雪(雨)。为进一步做好降雪降温天气应对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平稳运行,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
  
  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降雪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川商机〔2009〕61号)精神,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低温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精心组织货源,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货源,确保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货源足、价格稳。特别是地处高寒山区和易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市(州),要积极引导当地骨干商场、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产地加强产销衔接,拓宽蔬菜、水果供应渠道。组织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市场供应量,确保猪肉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可靠。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到人。要加强对地方储备商品和“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检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针对各地消费需求和市场状况,加强对猪肉、蔬菜、禽蛋奶和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的调查,制定有力的保供措施。协调交通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运输问题,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渠道畅通。
  
  三、加大检查力度,保证流通领域生产安全
  
  各地要加强与工商、质检、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节前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对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交易大棚等流通设施安全检查巡查,防止出现跨塌等事故,确保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安全。
  
  四、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灾区市场稳定繁荣
  
  灾区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猪肉、蔬菜、禽蛋奶、粮油、水果和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货源,指导企业有序增加商品投放量,保障灾区市场供应丰富,价格稳定。继续加强对灾区主副食品市场运行监测,强化信息引导功能,保障灾区市场运行平稳。加强对灾区过冬生活必需物资储备的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储备物资的质量管理,保障各地储备物资数量充足、安全可靠,确保在应对低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时能及时调运储备物资。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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