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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7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台缙高速公路东延段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和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接上页]

  附件2
  
  台缙高速公路东延段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2009年12月15日,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台缙高速公路东延段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集团公司、省公路局、厅质监局、台州市交通局、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施工图设计介绍及对咨询单位审查报告的反馈意见介绍,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报告和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比较齐全,图表基本完整、清晰,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在对有关内容作修改后可作为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施工的依据。
  
  二、对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的审查意见
  
  (一)应进一步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规范化施工与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集料的技术要求、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指导意见”执行。
  
  (二)建议补充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说明。
  
  (三)建议在设计总图中补充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结合部的设计内容。
  
  (四)建议明确底基层施工的分层要求。
  
  (五)对灵江大桥主桥应严格控制施工高程和梁顶面平整度,建议对主桥梁顶标高作全面测定后动态调整桥面下面层设计。
  
  附件:专家组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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