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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朝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相关工作,指导、检查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推进。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军 常务副市长
  
   高炜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海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敏 市人事局局长
  
   秦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子明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罗瑞成 市人事局副局长
  
   黄福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霍向东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刘学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瑞才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佟海明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李桂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吕竹润 市编委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敏同志兼任。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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