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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中小学的学生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我省一些学校发生学生斗殴和伤害事件,暴露出学校在学生管理上还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养成教育。学校要把德育摆在学生管理工作的首位,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结合实际,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和德育常规工作安排。要建设好校长抓德育,德育处和班主任为骨干,党支部、共青团、少先队充分发挥作用,学校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队伍,根据当前基础教育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重视学科教学和学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的德育渗透。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学生的心理活动和性格特点,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定期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上好法律常识课,并积极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结合普法宣传周等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学会守法、用法。同时,利用家长学校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和家教方法,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游泳安全等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如,针对洪水、地震、火灾、台风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三、充分发挥教师、班主任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学校要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引导教师自觉履行职责,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班主任奖励制度,加强班主任的学习培训,及时进行经验交流,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和能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所有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班主任应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学生的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健全完善宿舍管理制度,配备生管教师,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并选派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宿舍夜间巡查,督促学生遵守宿舍纪律,按时作息,维护宿舍环境卫生,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严禁学生擅自在校外留宿。同时,学校要建立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出行的交通安全。 五、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学校要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精神,成立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制定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配备专门人员,明确职责,通过签订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安全计划、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各种安全演练活动。各地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查找学校安全隐患,并认真落实公安部门关于加强校园管制刀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