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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浙卫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67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杭州爱德医院执业的批复

杭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杭州爱德医院执业验收的请示》(杭卫发〔2009〕271 号)悉。我厅组织了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有关专家,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杭州爱德医院进行了实地审核和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杭州爱德医院执业。诊疗科目为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胸外科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妇科专业、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医内科专业)。
  
  二、请你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三、希望你局加强对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价宜、质优的医疗服务。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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