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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附件材料。 1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所附部分应包括所鉴定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情况、专家鉴定意见及主持和组织鉴定单位意见情况等。 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 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2 、应用证明(按照《推荐系统》中的规定格式填写)。 3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查新报告重点突出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及查新结论。 4 、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5 、其它证明材料:如论文、论著、论文他引情况及期刊的影响因子等。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形式审查和初审,并按限额进行推荐(限额随后下发)。各市科技局负责本地所属和中央、省驻地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省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济南军区联勤部负责军口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年度评审资格。 (一)各推荐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推荐单位”,用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申报系统》,选择奖种后按指标点击“生成推荐指标”为申报单位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每一对推荐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推荐项目(人选),并将网址(www.sdstc.gov.cn/政务大厅) 、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单位。注意: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个奖种指标可以混用;“推荐号和校验码”一旦生成不能修改。 (二)各申报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完成单位/ 完成人”,利用推荐单位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利用“上传”功能将网络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至推荐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申报项目应在本单位公示。 (三)各推荐单位进入申报网站下载并安装《推荐系统》,然后下载申报单位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并利用《推荐系统》导入进行查看,电子版附件图片可直接在网上查看。 (四)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在推荐书指定位置详细填写推荐意见和建议申请奖励等级,纸质申报材料由初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各推荐单位对经形式审查和初审通过的项目,利用《申报系统》中“推荐”功能推荐项目(人选),推荐后的项目网络材料将自动通过网络提交至省奖励办;项目全部推荐后,利用《申报系统》打印《汇总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截止日后,不得再补充申报项目相关材料。 (六)各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卫生专业组和自然科学奖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 四、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务必于 2010年3月10 日前 完成网络上传推荐工作,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于2010年3 月16日前 报送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为便于网络评审,电子版附件图片限 30页,其格式仅限JPG 格式,每页大小不超过140KB 。电子版推荐书必须由《推荐系统》导出的 DAT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KB。 (三)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由省奖励办提供。 (四)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应当严格形式审查,把好申报质量关。凡涉密项目不得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励。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联系。 联系电话:0531-86902309 86062034 联 系 人: 丛国平 刘峰 通讯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 号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科技厅
2010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