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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发[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7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已成为我省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核桃及红枣、花椒、板栗、柿子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五大干杂果经济林总面积达到1507万亩,其中核桃463万亩、板栗435万亩、红枣268万亩、花椒255万亩、柿子86万亩;年产量达到60万吨;年产值超过50亿元;林农户均收益1360元,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二)加快发展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面临良好机遇。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发展经济林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二是国家已将核桃发展纳入木本油料发展规划,将采取一系列的扶持措施。三是随着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人们对核桃等干杂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四是目前全省还有2200万亩荒山荒地,发展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的空间很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和布局
  
  (三)基本思路。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科技先行、创新机制,市场引导、政策扶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的原则,狠抓建基地、上规模,搞示范、强科技,扶龙头、创品牌等关键环节,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科学化,做大做强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使之成为山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四)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新建和改造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1051万亩,总面积达到2050万亩,其中新建和改造核桃595万亩,总面积达到850万亩;新建和改造红枣、花椒、板栗、柿子456万亩,总面积达到1200万亩。到2020年,全省新建和改造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1200万亩,总面积达到2750万亩,其中核桃达到1000万亩,红枣达到450万亩,花椒达到450万亩,板栗达到700万亩,柿子达到150万亩。
  
  (五)布局和重点。按照适生优生、有一定发展基础、群众积极性高的条件,确定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建设重点县,推进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核桃主要在秦巴山区和渭北发展,以黄龙、宜君、洛南为中心,辐射带动包括商洛市所有县(区)在内的12个重点县;红枣主要在黄河、泾河沿岸发展,以清涧、延川为中心,辐射带动佳县、绥德、吴堡等10个重点县;花椒主要在渭北、宝鸡西部山区发展,以韩城、凤县为中心,辐射带动合阳、宜川等9个重点县;板栗主要在秦巴山区发展,以镇安、西乡为中心,辐射带动柞水、蓝田、城固等15个重点县;柿子主要在渭北发展,以富平、彬县、澄城等为重点县。
  
  按照突出重点、分级推进的原则,省上重点抓核桃产业,在项目和资金上予以扶持,集中连片推进,尽快形成规模,尽快取得成效。红枣、柿子、花椒和板栗产业以市、县(市、区)为主,省上将采取以奖代补办法给予奖励性支持。
  
  三、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六)认真做好种苗供应。每个重点县都要建设优质苗木良种繁育基地1-2处、采穗圃1处,确保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苗木供应。充分挖掘国有苗圃潜力,支持专业大户参与良种苗木生产和采穗圃建设,推动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苗木供给市场化和专业化。严格实行“两证一签”制度,加强苗木质量管理,确保苗木合格率达到100%。
  
  (七)推广丰产栽培技术。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全面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加大对林农种植、管理技术培训力度,力争经过2-3年时间的培训,使每个村有3-5名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明白人”。
  
  (八)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鼓励支持农业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研发中心,在基地县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工作。抓好人才培养,加强基层林业推广机构能力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
  
  (九)推进产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种苗、栽培、加工和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干杂果原产地、环境管理标志和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工作,完善产品质量跟踪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核桃等干杂果经济林发展的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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