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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下达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编制计划的通知》(川建科发[2009]235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的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现批准为四川省推荐性标准,标准编号为DB51/T5066-2010,实施日期为2010年2月1日。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出版发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