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海洋渔业局制订的《广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海洋渔业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五日 广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实施方案 (省海洋渔业局) 我省海域辽阔,江河湖泊众多,具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产品市场需求与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全省水生生物生态系统面临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等严重问题。为切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科学合理利用,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决定》(粤发〔2008〕19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依法养护和科学、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全面提升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好资源养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保护相统一。 --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处理好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的关系,针对不同水生生物特点实行多目标管理。 --坚持多方参与的原则,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各界参与的关系,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坚持执法为民的原则,处理好依法管理与保障渔民合法权益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3年,我省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濒危水生生物物种衰退趋势得到初步缓解,捕捞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得到初步控制,沿江、沿海、沿岸城镇附近的水环境、海域和重要海湾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湿地及滩涂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能力得到初步提高。全省渔业资源监测站点、水生生物濒危物种救护基地、增殖放流繁育基地、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和海洋渔业执法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二)中期目标。到2020年,我省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水生生物资源衰退得到有效控制,水生生物濒危物种数目有效增加,渔业产业结构得到有效优化。渔业资源监测站点、水生濒危物种救护基地能够独立开展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和水生生物物种救护工作,动态监测和救护情况实现全省联网。每年增殖放流繁育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60亿尾(粒)以上;海洋与渔业保护区数量达到15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保护区20个以上,地方级保护区130个以上。繁育基地、自然保护区和执法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能力大幅度提升。 (三)远期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省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实现良性、高效循环利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水生生物生态环境整体处于良好状态,基本实现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优美的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体系。 加强各地级以上市及内陆重点县(市、区)江河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建立完整的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发展国内外成熟的高技术监测手段,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的立体监测。通过开展全省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完善的水生生物资源数据库,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水生生物资源时空动态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水生生物养护的科学调查研究和监测体系,全面提升水生生物养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加大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力度,建立水生野生动植物区域性救护点和救护基地,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生生物的意识。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完善保护区管护设施、数字化监测监控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保护区的整体保护和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