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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建委
【发文字号】 青建管字[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7-02
【实施时间】 2010-07-16
【法规编号】 4869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建委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市政等工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结合我市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调整我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建筑和安装(含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2-46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含房屋修缮)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46-50元/综合工日,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指导价为39-43元/综合工日。自2010年7月16日起执行。
  
  二、2010年7月16日以后(含7月16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招标控制价,建筑和安装(含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4元/综合工日,装饰工程(含房屋修缮)人工工日单价按48元/综合工日,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41元/综合工日执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人工工日单价不应低于发布指导价的下限。 三、2010年7月16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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