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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建设厅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0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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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化提升建设类产业,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十)调整优化房地产业。以满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加投资、扩大消费、促进财政增收为着力点,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供应和需求的双向调节力度,抓监控、促开工、稳房价,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督促已批项目尽快开工。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囤地不建、捂盘待涨”行为。全面实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和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实行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销售价格监管。抓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搞好市场监测分析。
  
  (十一)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以优势企业为依托,引导建筑企业联合重组,壮大规模和实力。鼓励大型施工企业向可研、勘察、设计、项目运营延伸,向房地产、建材加工、建筑构件生产等领域拓展,加强银企联合,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转变,由承建商向开发商、投资商转变。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瞄准市场前景好、节能省地、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项目和行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尖端化路子,培植一批装饰装修重点企业。全力开拓外埠建筑市场,巩固和扩大沿海发达地区市场,努力抢占中西部潜力市场,站稳东南亚、中东等传统境外市场,加大非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提高技术力量、装备水平、工艺研发和施工组织能力,努力开拓海洋、矿山、能源、港航、轨道交通以及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等高端工程市场。
  
  (十二)提高市政公用事业运营效率。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防范管线事故。加快实施供水、燃气、热力等老旧管线改造,降低网损漏失率,提高供应保障率。加强维护管养,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改造供水工艺,抓好水质监测和督察,规范水质公报制度,保障饮用水安全。抓好热源厂和天然气备用气源建设,提高集中供热和管道燃气普及率,确保稳定供应。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强对产品、服务质量和成本的监管,推进经营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高社会满意度。
  
  (十三)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挥好街居和物业联席会议的作用,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融合。加快住宅小区水电气暖等专业设施设备产权移交和旧小区整治,建立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质量保修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招投标六项制度,从源头上理清权责关系,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制定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各类物业的服务标准,加强考核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四)抓好勘察设计、建设机械和建设中介服务行业发展。大力培养优秀青年建筑师、岩土工程师,繁荣建筑创作,鼓励设计创优,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培育勘察设计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建设机械和建筑门窗、幕墙骨干企业发展,推进品牌建设,择优扶持中小企业成长。规范发展建设监理行业,引导工程项目管理行业有序发展。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产中介及营销代理等机构的经营行为,查处、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扶植、培育一批业务精、信誉好的优秀企业。
  
  四、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十五)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精心策划组织,抓好各类重点城建项目,带动城镇承载能力提升,促进城乡面貌改善。统筹各类工程管线建设,提倡建设管线共同沟,推广管线不开挖技术。突出抓好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快速干道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保留和积极修建自行车道、人行道,缓解交通拥堵,减少能耗和污染。加快青岛地铁建设步伐,尽快组织实施济南轨道交通。搞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合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以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和照明为重点,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周边村镇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享。组织搞好“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总评。
  
  (十六)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结迎全运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经验,大力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开展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河湖水系和破损山体治理,有序开展村庄整治。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以推进节约型绿化为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城乡结合部绿化建设,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和绿荫停车场,建设一批城市生态廊道、湿地公园和郊野公园,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重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景点建设与生态修复,严格执行景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制度,依法加强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力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提升城乡文化内涵。组织开展创建山东园林小城镇活动,会同旅游部门推出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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