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省道205线武平城关至下坝(闽粤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产业【2009】26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205线武平境内段是武平县与广东省联系的重要通道之一,目前部分路段尤其是与广东省交界的路段标准较低,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经贸交流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省级干线公路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区域国防交通保障能力,对省道205线武平城关至下坝公路进行改扩建是必要的。 二、省道205线武平城关至下坝公路起于武平城关公路站(与已建成的武平城市北环路相接),经下塅、灵通、赖屋凹、下东村、太平村、中山镇、黄泥塘、阳民村、龙济村、罗田溪、陶金坑、露冕村,终于下坝(闽赣界,与广东省已改建完成的省道331线相接),全长33.2公里。根据交通量预测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城关至黄泥塘段(约12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过城镇路段适当放宽),采用全幅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路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过城镇路段适当放宽),采用全幅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本项目大部分路段沿老路改造,要尽可能利用老路、降低投资,同时做好老路利用桥涵标准的衔接,确保达到规范标准、确保行车安全。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6616万元,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武平县自筹。 五、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省道205线武平城关至下坝公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武平县富通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 √ √ 设计 √ √ √ 施工 √ √ √ 监理 √ √ √ 重要设备 √ √ √ 主要材料 √ √ √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616万元,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3.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在重新招标之前,须向招标事项核准部门提交书面的招标投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