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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发文字号】 粤建协[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颁布《广东省推荐申报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业企业:
  
  为完善我省争创鲁班奖工程创优活动,确保申报鲁班奖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不断提高结构工程质量,根据我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审批,现颁布《广东省推荐申报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会,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附件:1.广东省推荐申报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2.广东省推荐申报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申报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广东省推荐申报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省争创鲁班奖工程创优活动,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过程控制,不断提高结构工程质量,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要求,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争创鲁班奖的工程,对建筑工程及其他工程中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的结构质量评价活动。
  
  第三条 广东省推荐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指导,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结构质量评价坚持“验评分离” 的原则,根据结构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由专家组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验收规范,分阶段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质量评价。
  
  第五条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必须经过按本办法进行的结构质量评价。
  
  第二章 评价机构
  
  第六条 结构质量评价由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价组,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 评价组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和轮换制度。评价专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专业分类,在我会专家库中抽取,所有评价专家应定期培训。
  
  第三章 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 结构质量评价的申报范围为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止评价:
  
  (一)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二)在前一次评价不达标的工程;
  
  (三)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工程。
  
  第四章 申报材料要求
  
  第十条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广东省推荐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申报表;
  
  (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开工报告;
  
  (四)工程创优方案;
  
  (五)其它资料。
  
  第五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广东省推荐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实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可单独申请评价。
  
  两个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的,允许两个施工企业联合申报(不含总包分包形式),申报时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书;
  
  (二)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书。
  
  第十三条 申报结构质量评价,申报单位需在正式开工前最迟应于基槽开挖前,向我会申报,由我会建立创优工程档案。
  
  第六章 评审内容和评审办法
  
  第十四条 推荐鲁班奖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程实物质量等内容。参加结构质量评价的工程应达到结构优良、观感精美、资料齐全的综合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是指为确保施工过程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和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所需要的控制准则和方法,使每个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过程标准,以达到每个过程期望的结果或为实现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持续改进实施必要措施的文件、物资及环境。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具体措施、从业资格及管理人员配置,技术管理资料、性能检测、材料试验、质量记录等资料;
  
  (二)实物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在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合格基础上,经过评价在建材质量控制、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境保护等内在质量、外表实物质量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的建筑工程。包括实测和观感两方面,实测包括建筑物垂直与沉降、几何尺寸、砼强度(回弹法)、钢筋位置及砼保护层厚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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