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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文联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1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文联关于印发《宁波市文联文艺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10-2014年)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接上页]

  (8)鼓励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生活是创作的源头活水。文艺人才的成长离不开鲜活的社会生活。各级文联组织和文艺家协会要大力倡导和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从人民群众火热的实践中汲取创作灵感,抒发诗情画意,努力创作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鲜明时代特征、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市文化精品工程和市文联重点创作项目要向优秀中青年文艺家倾斜,并加强联系和指导,为文艺工作者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9)关心支持老文艺家的工作和生活。老文艺家是我市文艺事业的宝贵财富。要经常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支持他们发挥优势,再出精品力作,提携文艺新人。
  
  三、领导和监督
  
  (10)本规划由宁波市文联主席团负责组织实施,市文联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年度工作计划,逐年组织实施,并落实相关措施。
  
  (11)市文联各团体会员要积极配合实施本规划,要结合各地、各文艺门类情况,及时推荐相关文艺人才,提出培养意见和建议。
  
  (12)本规划每年检查、分析一次实施情况,及时调整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文联全委会汇报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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