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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建设函[2009]4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1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湖南省湘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申报过程中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近日,有群众举报姓名叫刘学义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申报材料造假,我厅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刘学义原系湖南省湘北地质工程勘察院退休职工,2003年5月经考核认定,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005年1月在重庆华弘建筑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办理注册执业。2006年6月,湖南省湘北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刘学义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刘学义在该院存档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采取复印机多次套印、摹仿本人签名的办法伪造申报材料,将刘学义注册在该院 ;2009年9月,该院又采取同样方法提供虚假材料为刘学义办理了延续注册,致使刘学义在两处同时注册执业,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此,我厅决定给予湖南省湘北地质工程勘察院通报批评,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销刘学义在湖南省湘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的注册执业资格;同时请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对该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主要责任人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函告我厅。
  
  湖南省湘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的弄虚作假行为,反映了我省少数勘察设计企业法治观念淡薄,对违法违规行为心存侥幸,甚至明知故犯,职业操守丧失;同时也暴露出个别注册执业监管人员工作中麻痹大意,不严格履行程序,松懈失职。对此,各勘察设计企业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注册执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注册申报资料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及时查处企业和从业人员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同时,要加强市场动态监管,加大主动执法力度,对弄虚作假、非法挂靠、多处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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