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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经委
【发文字号】 杭经轻工[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经委关于表彰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
  
  2009年11月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已顺利结束。此次博览会我市参展企业多,特装效果好,名特优食品齐全,受到了商务部、省领导和业内同行的普遍好评。同时,我委被省商务厅评为“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在本次博览会招展和布展工作中,各有关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出色完成了博览会的各项任务。为鼓励先进,特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11家)
  
  萧山区经济发展局、余杭区经济发展局、淳安县经济贸易局、富阳市经济贸易局、下城区经贸旅游局、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桐庐县经济贸易局、临安市经济发展局、建德市经济发展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
  
  二、先进个人(8人)
  
  汪采平、郭利民、吴文君、刘兆义、徐浩、高鸣、任凯、余劲辉。
  
  三、最佳特装企业(3家)
  
  不二家(杭州)食品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希望获奖单位与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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