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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2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侨办做好涉侨宣传工作;承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工作;负责广州地区侨刊乡讯创办、出版、发行的审核、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广东华侨中学,做好各类侨校和华文教育基地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纪检、监察、劳资、福利、医疗、保险、计生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素质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侨务出访和出境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侨办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组专职副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
  
  单列行政编制2名。
  
  单独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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