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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燃油附加、旅客站务费不得浮动。享受儿童票及优待票的旅客具体执行票价,燃油附加及旅客站务费减半收取。 九、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客运以及享受国家燃油(气)补贴的客运车辆票价仍执行政府定价。 十、市物价局会同市交委、市运管局、市交通运输协会、市道路运输协会建立道路客运指导价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处理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相关事宜,常设机构设在市运管局,负责日常事务及联席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十一、本通知未尽事宜,以《重庆市道路旅客运价管理实施细则》(渝价[2009]461号)的规定为准。 附件: 重庆市道路汽车客运临时运价表 单位(元/人千米) 客车类型 客车等级 临时客运运价 座席客车 大中型 普通(基本运价) 0.14 中级 0.19 高一 0.23 高二 0.26 高三 0.31 小型 普通 0.15 中级 0.19 高一 0.23 卧铺客车 大型客车 普通 0.21 中级 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