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资金兑现。严格执行《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办法》(川移发〔2006〕186号)、《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川移发〔2006〕187号),兑现前对批准人口在安置地进行再公示,确保准确无误。 五、组织保障 相关县区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县区要将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县区相关部门、涉及乡镇、村组(社区)及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督查督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六、维稳保障 (一)强化属地管理原则 涉及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县区,是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各地要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责任,加强排查调处,把移民后扶政策涉及的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位,切实加强维护移民区稳定工作的领导,确保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实施。 (二)抓好预防和信访工作 落实后期扶持政策期间各地要加强预防工作,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督办机制。落实移民稳定信息直报点,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移民稳定情况。认真排查调处可能引起事端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患未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畅通信访渠道,县区政府信访部门和移民局(办)信访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并向社会公开信访电话,及时受理移民的各类诉求,坚持不上交矛盾,不简单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姑息迁就,对移民提出的不符合政策的要求,决不乱开政策口子,坚持依照移民政策进行解释疏导,避免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发生。 (三)分类指导化解矛盾 防止已建的其它重点工程征地农民、在建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可能在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后扶政策等方面进行攀比,从而引发移民集体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要按照国家政策、依据“一库一策”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区政府、各级政法、维稳、移民、公安、信访、卫生、医院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整体联动,制定好各种可能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