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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函[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4
【实施时间】 2010-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宜宾经济开发区区域调整并更名的批复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宜宾经济开发区扩区调整的请示》(宜府〔2008〕83号)和《关于宜宾经济开发区区域调整并更名为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宜府〔2009〕46号)悉。经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宜宾经济开发区区域调整方案并更名为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
  
  二、调整后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为:机械制造、新型材料、食品饮料等。
  
  三、调整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259平方公里。规划区四至范围为:西南自长江沿岸,东北至泸宜高速公路和四川宜宾港志城作业区,北至观斗山和龙头山麓。
  
  四、调整后开发区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起步区面积,合理安排近期(2010年)、中期(2015年)、远期(2020年)开发规模和时序,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发。开发区区域调整和扩区所需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由宜宾市自行解决。
  
  你市要切实加强调整后开发区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按照“布局合理、土地集约、产业集聚、环境保护”的要求,抓紧做好产业布局和控制性详规工作,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好开发区;做好土地征用、农民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管理体制和开发模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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