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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财[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6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垦)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将《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10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大豆良种补贴全覆盖,长江中下游流域冬油菜良种补贴全覆盖,启动青稞良种补贴。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2009〕440号),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粮棉油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制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如下(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和花生良种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另行制定):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施《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青稞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2010年粮食面积稳定在 16亿亩以上,总产保持在10000亿斤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棉花面积恢复到8500万亩左右,产量750万吨左右;油料面积2亿亩以上,产量3000万吨以上。
  
  三、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行全覆盖。
  
  大豆良种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实行全覆盖。
  
  油菜良种补贴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四川、云南及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安康地区实行冬油菜全覆盖,但在江淮、鄂北、豫南及西南麦油交错区上年度种小麦的地块上改种油菜不享受补贴,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享受补贴。
  
  青稞良种补贴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省(区)的藏区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早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10元/亩;中稻(一季稻)、晚稻、棉花15元/亩。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公开推介优良品种。省级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各地主导品种的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主导品种确定后,省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
  
  (二)科学选择补贴方式。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供种补贴方式。水稻、玉米、油菜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小麦、大豆、棉花、青稞良种补贴可以采取差价供种的方式补贴农民,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财政、农业部门。最后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将各县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于2010年11月20日前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四)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实行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乡镇财政所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
  
  采取差价供种补贴方式的,省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招标采购良种,中标单位实行统一供种,良种补贴实行差价供种,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供种单位登记销售折扣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严禁省级以下农业或财政部门组织招标。省级财政部门在开标后按招标确定的供种量预拨70% 补贴资金,根据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 的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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