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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政函[2010]1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7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持证志愿者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相关事宜的批复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在中国上海世博会期间让持证志愿者合法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相关事宜的请示》(沪卫医政〔2010〕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对心猝患者徒手实施心外复苏并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属于现场救护。
  
  二、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人员包括:
  
  (一)医师、护士;
  
  (二)医务人员不在场的紧急情况下,由红十字会组织进行自动体外除颤仪相关培训并发证的志愿者、经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医疗救护员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培训合格的人员。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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