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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上海微堆最终退役的批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海微堆最终退役的请示》(沪计测〔2009〕89号)和《研究堆最终退役申请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上海微堆地处上海市宜山路716号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内并由该院运行。该堆于1991年12月建成,1992年投入运行,2004年6月计划性停堆,共安全运行13年,主要用于中子活化分析的科学研究。2006年底完成了燃料元件的卸出、外运和安全贮存工作。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批复了该退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核安全局颁发了退役批准书,退役工程于2008年6月开工,2009年5月完成。
  
  二、上海微堆退役工程的终态目标是实现退役场地无限制开放使用,经业主单位组织的检测和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的终态监测,结论表明该退役工程场地已达到无限制开放的条件,2009年8月,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退役工程终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综上,上海微堆退役工程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与核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决定批复上海微堆最终退役,并注销该设施,其所在场地自批复之日起可无限制开放使用。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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