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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监联[2010]12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0
【实施时间】 2010-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8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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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对安检机构的资质、检验行为、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考核,积极清除非法中介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集中对辖区内的安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公安厅(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档案抽查、数据监测等手段,集中对本行政辖区内安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验资质是否真实有效,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检测设备维护情况,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撤)销资格许可证书。
  
  (二)依法查处安检机构违法违规检验行为。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会同公安厅(局),结合本省安检机构的实际情况,集中力量查处安检机构违法违规检验行为,针对无证检验、不检验出报告、更改检验结果、漏检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检验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责令停止检验工作,情节严重的,撤销检验资格,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违法安检机构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三)严厉打击安检机构参与非法中介的行为。安检机构要通过简化工作流程、设置引导标志、增加导办人员等方式为群众检车提供便利,挤压非法中介的生存空间;要通过设置展板、粘贴标语、发放告知材料,加大宣传告知力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禁止与非法中介相勾结牟取经济利益。安检机构要对场内及周边的非法中介和人员进行清理,对存在扰乱办公秩序、骗取群众钱财等非法中介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进行查处。对安检机构参与非法中介活动,违规开展检验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开展培训和考核。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开展对安检机构人员的考核,重点是加强安检机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增强责任感,了解国家政策、规章制度、标准以及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安检机构的技术水平。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查验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轮岗轮训、查验技能大练兵等活动以及“典型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提升查验员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查验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调离岗位。
  
  (五)核查投诉举报。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安检机构、车管所、互联网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厅(局)要按照统一部署,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基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厅(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密切协作和联系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厅(局)要适时组织对市(地)级和县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做到随发现、随处理、随报告。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中暂停检验工作的安检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合理分流检测工作,满足群众需要。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实施,2010年9月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厅(局)于每月1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数据(见附表)分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书面总结及最终统计数据(见附表)分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
  
  附表: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附表1:
  
  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  二○一○年 月 日
  
  
  
  

省份

安检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执法查处情况

打击非法中介情况(起)

培训考核

安检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况(人次)

辖区内安检机构数(家)

检查安检机构数(家)

存在问题安检机构数(家)

督促整改落实的机构数(家)

撤销证书

(张)

查处无证机构数(家)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查处案件(起)

北京

 

 

 

 

 

 

 

 

 

 

 

 

 

 

 

 

 

 

 

 

 

 

 

 

 

 

 

 

 

 

 

 

 

 

 

 

 

 

 

 

 

 

 

 

 

 

 

 

 

 

 

 

 

 

 

 

 

 

 

 

 

 

 

 

 

 

 

 

 

 

 

 

 

 

 

 

 

 

 

 

 

 

 

 

 

 

 

 

 

 

 

 

 

 

 

 

 

 

 

 


  
  附表2:
  
  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交警总队(盖章)  二○一○年 月 日
  
  
  
  

省份

安检机构基本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培训情况

路面检查情况

打击非法中介情况(查处非法人员人次)

完善工作制度情况(文字表述)

安检机构数量

安检机构工作人员数量(人)

监督检查安检机构数(家)

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数(家)

暂停检验工作安检机构数(家)

整改安检机构数(家)

出动

警力(人次)

培训查验民警数

(人次)

培训非警务查验员数(人次)

查获报废车辆数

(辆)

查获逾期未检车辆数(辆)

出动警力

(人次)

社会化安检机构数(家)

公安部门安检机构数(家)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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