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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45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8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文化部关于开展“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执法协作。各地尤其是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协调配合机制。由上海牵头,实施“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工程”(简称“长三角工程”),在此基础上建立“长三角工程”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区域执法协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3.加强信息通报。行政许可部门要将各项审批信息及时通报给执法机构,各地要及时上报执法数据和信息。重大案件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隐瞒或延误报送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逐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安全防范机制,组织开展抽检或演练,查漏补缺。12318举报电话及各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移动通讯设备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4.加强督促检查。要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要将“平安世博”作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及2010年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纳入年度考评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对行动进展顺利、市场秩序良好的地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秩序十分混乱、问题特别突出的地区要给予通报批评,专项重点督查,或者实施挂牌督办,直至问题妥善解决。文化部也将组织督查组赴重点地区督查,并挂牌整治一批重点地区,督办一批重大案件。
  
  自2010年4月起,执法数据改为按月报送,请各省(区、市)于次月十日之前上报。请各省(区、市)于7月15日前将行动总结(江浙沪为阶段进展情况)报送我部文化市场司。根据工作需要,上海、江苏、浙江等三省市的“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延长至10月31日,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长三角工程”总结报告。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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