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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0]5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9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设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函》(湘政函〔2009〕19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校代码为:11532,同时撤消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左右。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2010-2014年,省政府和省财政拨款3亿元用于升格后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经费(其中1.76亿元用于学校建设,1.24亿元偿还银行贷款),须落实到位。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同时,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该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湖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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