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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7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建立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函》(晋政函〔2009〕101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太谷师范学校和太行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270;同时,请你省撤销太谷师范学校和太行师范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教育,要把培养和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师资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政府承诺将于2010-2014年向学校投入建设资金1亿元,须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山西省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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