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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关于报送<茂县羌族博物馆馆藏青铜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川文物博[2009]24号)收悉。经我局研究,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包括: (一)应按有关规定,针对拟修复文物的级别编制规范的保护修复方案,并履行报批手续。 (二)方案对拟修复文物的现状调查、病害评估和分析检测存在不足,提出的保护修复技术路线和修复方法针对性不强。 (三)应按照有关标准对文物病害进行图示,绘制病害图。 二、请你局加强对馆藏文物保护修复的管理,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做修改完善,履行报批手续后实施。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