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 为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我部制定了《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条例》的全面施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遏制;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根据《通知》精神,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行动重中之重,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农机安全宣传片,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 各地要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