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36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籍艺术家陈雷激及法国现代乐团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星海演艺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法籍艺术家陈雷激及法国现代乐团一行7人,于2010年5月15日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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