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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为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农业部成立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设立了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设立了执业兽医事务处。各省(区、市)和地市要抓紧成立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考试工作,切实推进新型兽医队伍建设。请各地于4月15日前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我部兽医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环节很多,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为规范考试工作,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切实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加强沟通协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涉及到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公共卫生和电力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考区、考点领导小组和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要有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工业与信息化和电力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违纪违规处理、医疗救治和电力供应等工作。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地抓紧明确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考试工作联系人,并于4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一同报我部兽医局。 (四)严格执行考试经费工作预算。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文件要求,抓紧与价格、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核定考试费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工作务必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切实把考试费管好、用好。 请各地及时将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情况、建议和存在问题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翁崇鹏 电 话:010-59192060 传 真:010-59191691 附件: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2010年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现将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制定方案 工作任务:农业部制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各省(市、区)根据农业部要求,制定本地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区、考点办公室,以及本地区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农业部和各省(市、区)分别召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3-4月。 责任单位:农业部兽医局、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三)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3-7月。 责任单位: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编写和发布考试大纲 工作任务:组织编写完成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和应试指南。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考试大纲。 时间安排:2010年4月 责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兽医局 (二)办理收费许可 工作任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许可,设立财政专户。各省(市、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向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