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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机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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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职责任务。实现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宏观调控意识,明确结构调整目标,上下共同努力,切实采取措施,才能取得成效。农业部提出全国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各省(区、市)、市、县提出本辖区的结构调整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全国及各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积极推进、协调发展。
  
  (二)制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现有机具普查,摸清存量、结构、使用状态及分布状况,同时立足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经济地理条件,对今后发展重点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我国农机装备发展和结构布局优化目标,科学制定装备需求规划。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制定“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时,要将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进去,并提出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
  
  (三)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农机化扶持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加强引导,鼓励农民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符合产业政策、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产品。一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优先条件、补贴范围确定、补贴目录制定、补贴比例的确定等多种调控措施实现促进结构调整的目标。二是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强调控引导,鼓励支持农民更多地购置使用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合理配置。
  
  (四)强化科研推广。一是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机械装备和技术的攻关。按照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型农机产品,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取得新突破。二是加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力度。通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强化适用技术组合集成,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模式,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是整合现有农机化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结合项目实施,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
  
  (五)发展社会服务。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通过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引导促进先进、大型、高效农业机械的发展,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创新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服务指导,积极为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信息咨询等服务,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六)开展试点示范。拟在全国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开展农机装备结构调整示范工作。要求100个示范区深入分析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提出农机化结构调整优化的目标,利用现有的农机化扶持政策、整合示范区建设各项措施,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实现结构布局优化。同时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拟建设2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200个农机大户示范点和100个农机维修示范点。通过试点示范,为全国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提供典型经验。
  
  (七)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要把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重要目标和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并切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确保实现目标。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也要高度重视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加快本地区农机化发展速度的同时,制定规划目标,落实政策措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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