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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191号
【颁布时间】 2010-07-09
【实施时间】 2010-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1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2010中国(无锡)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洽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负责做好合作成果的表彰工作;
  5.会同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做好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会,落实发布会发布教授,协同做好参会人员的落实工作;
  6.会同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做好科技成果、技术攻关难题、院企共建技术中心的收集、汇总、编印、发送工作;
  7.会同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做好布展工作。
  (三)无锡工商局:
  1.负责省工商局作为承办单位的落实和确认,上述单位参会领导的邀请、接待及各项衔接协调工作;
  2.负责主会场资料的发放;
  3.协助做好高新技术产品展区的协调工作;
  4.配合做好科技对接和科技信息发布会的工作。
  (四)市工商联:
  1.负责省工商联作为承办单位的落实和确认,上述单位参会领导的邀请、接待及各项衔接协调工作;
  2.负责户外广告的组织落实工作;
  3.协助做好大会展区、洽谈区的协调工作;
  4.配合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做好布展和开幕式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5.配合做好科技攻关难题对接和科技信息发布会的工作。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媒体宣传、新闻稿件、新闻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市卫生局:负责主、副会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市公安局:负责会议的交通安全组织和会议期间相关的治安工作。
  (八)市教育局:负责在锡高校参展的协调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主、副会场及展区布展等的安全。
  (十)市财政局:负责会议所需财政性经费的落实和到位。
  (十一)市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的协调工作。
  
  十一、预期成效
  (一)科技成果合作目标
  1.达成科技合作项目500项以上、合作金额65亿元以上,其中集中签约重点技术转让、合作项目50个以上;
  2.共建技术中心或技术服务平台5家以上;
  3.解决技术攻关难题50个以上;
  4.组织科技成果发布会2场以上。
  (二)高新技术成果展示目标
  组织省内外500件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参展。
  (三)邀请代表参会目标
  参会人数约1万人,其中专业观众(企业家和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超过5000人,同时分批次组织全省其他12市专业人员参观展览并洽谈。
  (四)建设“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洽谈网”网站。
  各市(县)、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另行下达。
  
  十二、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各主办、承办单位决策机制。根据筹备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加强新闻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中小企业高洽会”影响。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适时宣传,并在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专题推介。
  (三)加大对接力度
  做好前期对接工作,建立企业攻关难题、高校和科研单位科技成果的动态征集机制,提早对接、注重实效。
  (四)创新展示方式
  展示以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为主,采用实物、模型、展板、多媒体演示等多种展出形式,增强产品展示的互动性和可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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