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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四,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针,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妇联组织的重要地位和取得的成绩,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要求既与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和对妇联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一脉相承,又从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出发,赋予了妇联工作新的内涵,是对党的群众工作规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运动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的深化,为做好新形势下妇联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因地制宜,不断深化和拓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维权行动计划”、“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强基固本工程”六大主体活动以及“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妇女成才支持行动”四项行动,把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在建功立业的同时实现妇女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要认真履行维权职能,坚持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积极帮助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大力推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方面,在进一步推动妇女小额贴息贷款、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政策研究等工作方面,在为城乡困难妇女排忧解难方面,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让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要充分发挥妇联统战联谊和妇女民间外交工作优势,继续巩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女同胞和台湾女同胞、海外女侨胞的大团结,加强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贡献力量。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妇女和妇女工作的发展变化,努力把握妇女工作特点和规律,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协调推动以及参与经济工作、处理社会事务、应对复杂局面等各方面的能力,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 第五,紧紧抓住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机遇,为妇联组织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胡锦涛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对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发展妇女事业、维护妇女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支持妇联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根据妇女特点和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热情关心妇联干部成长和进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妇联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妇联干部的关怀。各级妇联组织要以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指导和支持,为妇联组织扎实开展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要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力、社会动员力和协调整合社会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妇女儿童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力量,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在更高的起点上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各地妇联要及时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报送全国妇联办公厅。 全国妇联
2010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