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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字号】 科协发组字[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2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贯彻落实<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措施》的通知

[接上页]
10.加强科协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建设。统筹教材编写和培训、讲座授课内容集成整理、汇编,开发网络视频课件。按照中国科协工作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中国科协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建立培训资源共享平台,提高优质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率。
  11.加大县级科协主席的培训力度。开展县级科协主席的培训工作,提高县级科协主席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举办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省市科协加大对县级科协主席的培训。
  12.抓好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干部队伍建设。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的干部是中国科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干部队伍的主体;中国科协机关有关部门及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有关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干部是中国科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事业单位要由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中国科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计划,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要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和帮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干部,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解决好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价和考核
  13.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干部参加和完成培训的情况要记入学习档案,对没有完成学时的要进行补课。把干部参加和完成培训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4.加强对领导班子教育培训情况考核。把机关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指标。
  15.建立通报交流制度。机关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按照业务归口组织的专业培训,符合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纳入中国科协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总结报组织人事部。中国科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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