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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府谷等9县双高普九县和镇安等2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称号的决定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双高普九”)的部署,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验收,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府谷县、铜川市王益区、甘泉县、洛川县、子长县、咸阳市秦都区、石泉县、西安市长安区、柞水县等9个县(区)“‘双高普九’县(区)”称号,授予镇安县、佛坪县等2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县域教育综合实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市、县、区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县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吴起会议部署,继续加强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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