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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文[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4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新区核心区调峰热源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龙区人民政府,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加快新区核心区调峰热源厂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新区核心区调峰热源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李胜平(市政协副主席)
  
  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曾建设(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曹 静(市公用事业局党组成员、水务集团董事长)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福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国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洛阳新区管委会建设二局局长)
  
  黄世衡(市住建委总工)
  
  赵立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洛阳新区管委会国土环保局局长)
  
  孙中信(洛龙区常务副区长)
  
  高有明(洛龙科技园区副主任)
  
  石 伟(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曾建设兼任办公室主任,曹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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