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土[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涵江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2002-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涵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局部调整涵江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2002-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涵政综〔2010〕3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220kv厚峰(江口)变电站、涵港大道及配套路网工程的集奎安置区、华侨职业中专扩建及人民街两侧的2幅地块选址上报的涵江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2.19公顷土地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请按规定抓紧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审批手续。
  
  二、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地块必须用于符合国家有关供地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