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以政策为导向,以执法为手段,监管和服务并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未按《安全生产法》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各地要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将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对“黑名单”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同时,各地要将企业安全管理分级情况分别向金融、发改、人力社保、科技、工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劳模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年初至5月上旬)。各地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确定试点乡镇和试点企业率先开展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二)全面推开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中旬至9月底)。各企业对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内容逐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抓好整改。 (三)评估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评级,对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提高企业基础工作和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企业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作出具体部署,落实到企业。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省要突出五个重点,即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的工作重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联络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善于总结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加快整体工作进程。 (三)搞好结合,注重实效。要坚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要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要坚持与企业基础工作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取得实效。 |